案情追踪
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竟然让违法建筑有了合法的产权证,日前由淇滨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一起因违法办理产权证而被指控构成玩忽职守罪的案件,一审尘埃落定。对于这起案件的“主角”——鹤壁市房管局某房管所副所长尹某、农村发证组组长胡某、齐某三人来说,无疑将是无法抹去的心头之痛。
违法建筑披上合法外衣
2006年11月的一天,天上下着小雨,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的干警们一大早驱车前往山城区鹿楼乡某村,连日来,干警们正在为一起渎职案件忙碌着,该乡干部在明知村委会不符合征地条件的情况下,却在征地协议上代表乡政府签了字,村委会在未办理任何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竟然盖起了两栋住宅楼。
11月的早晨寒气袭人,村庄显得格外宁静,检察官们把警车悄悄停在离村口200多米的地方,步行朝村里走去。就在干警们路过村口新建的这两栋住宅楼时,住宅楼门前的一张公告引起了干警们的注意。公告的内容是鼓励居住在这两栋住宅楼里的村民办理房产证,落款是鹤壁市房管局某房管所。
干警们都清楚,这两栋住宅楼未经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并占用山城路道路红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因而没有获得土地使用许可证,也不可能有规划和建设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此前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曾向业主下达了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他们此行是调查在两栋违法建筑中一些人涉嫌滥用职权的问题。
明知违法,房管所为什么还要张贴公告为这两栋楼的居民办理房产证呢?
经过询问,干警们大吃一惊,两栋住宅楼的大部分住户已经拿到了市房管局某房管所颁发的私有房屋所有权证,这让检察官们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们立即将这一情况向检察长作了汇报,随后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干警们对房管所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问题展开全面调查。
渎职行为最终水落石出
经过检察官们的细致调查,案情渐渐明了。经查,市房管局某房管所副所长尹某、农村发证组组长胡某、齐某等3人,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在未审查这两栋住宅楼是否通过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就擅自为这两栋住宅楼的居民办理了私有房屋所有权证。
正当淇滨区检察院调查尹某等人涉嫌玩忽职守犯罪问题时,市房管局发布公告,收回这两栋违法住宅楼居民的房屋所有权证,但由于诸多因素,已发的房产证无法顺利收回。在这种情况下,市房管局在媒体发布公告,依法注销了两栋住宅楼近40户居民的房产证,但两栋住宅楼的居民不服市房管局的决定,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2007年3月26日,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正式立案侦查这起渎职犯罪案件。
原来,由于乡干部滥用职权,明知两栋住宅楼的建设不符合征地条件,却在征用土地协议上代表乡政府签了字,致使村委会以此为依据,强行占用了村民郭某承包的耕地,并在未办理土地、建设、规划等手续的情况下,盖起了这两栋住宅楼(本报2007年2月1日以《无证楼房一天天“长”高》为题进行过报道),村民郭某的合法权益因此受到损害,为此郭某曾多次上访。两栋住宅楼建好后,明明属于违法建筑,房管部门却为其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这让郭某更加想不通了。
立案侦查期间,市规划局就两栋违法建筑占用规划中的山城路的问题,向该村村委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报纸上发布公告,限村委会15日内拆除违法建设的这两栋住宅楼,并自行清运建筑垃圾。
经过检察官们近一个月的不懈努力,尹某等3人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问题终于查清。5月10日,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就此案依法向淇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名被告法庭认罪服判
6月5日,尹某、胡某、齐某3名被告被押上了被告席,三人极力掩饰内心的惶恐不安,低着头一言不发。
经法庭审理认为,三名被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本应依照法律、法规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却严重不负责任,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没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许可证,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取得了合法的产权证明,致使近40户居民向市政府申请提起行政复议,由此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3名被告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判决3名被告免于刑事处罚。对此,被告人尹某、胡某、齐某3人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图片由赵宝仓、李哲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