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晓红 通讯员 陈 云)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随着我市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下发,以及用于“两免一补”的资金1755万元的下拨,我市秋季“两免一补”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今年享受免除学杂费的对象为在各县(区)农村地区(含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和县城所在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对象为各县(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均为农民的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对象为免费教科书资助范围内的寄宿生。
免学杂费补助标准:学校对受助学生免收学杂费后,财政对学校给予补助,其补助标准为农村初中每生每学期100元,县镇初中115元;农村小学75元,县镇小学90元;特殊教育115元。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期45元,初中80元,特殊教育45元。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一补”资助对象在校住宿期间,每生每天补助1元。
此次市财政拨付的1755万元中免杂费资金1548万元,免教科书资金207万元。9月22日前,“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