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2日刊发的《用IC卡买药能索要发票吗?》一文,告知消费者在用IC卡买药后有权向药店索要发票。而市民张女士在市内某药房用IC卡买药索要发票时,工作人员仍拒绝开发票,并称医疗保险处扣除他们10%的费用是他们不开发票的原因。
10月18日,劳动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的负责人解释说:“医疗保险处扣除10%的费用为质量服务保证金,用来监督药店的服务,如果药店服务良好无投诉,这10%的费用会如数返还给药店。这跟发票没有联系,药店不能以此为由不开发票。”
同时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使用IC卡买药时,如果向药店索要发票遭到拒绝,可以向医疗保险部门投诉。
见习记者 谷爽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