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广军 通讯员 谷坤)10月20日,山城区的张先生在山城区某药店购买三黄片时意外发现,三黄片被药店划定为处方药销售,而此前该药一直属于非处方药。询问医生后他才知道,原来三黄片属于“双跨”药品,既是处方药,又是非处方药,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区分。
据了解,目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1000多种化学药品和3400余种中成药非处方药品中,共有1000多种药品既可以作为处方药,又可以作为非处方药进行销售,即所谓的“双跨”药品,以消化系统类药品和解热镇痛类药品居多。某些药品作为处方药时,一般具有多种适应症,有些适应症能够自我判断和自我药疗,这部分作为非处方药品,而患者难以判断的部分,仍作为处方药。如三黄片,其适应症仅为清热解毒、泻火通便,作为处方药时,则主要用于治疗急性胃肠炎、痢疾等疾病。
据了解,为使患者区别“双跨”药品,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的“双跨”药品,须分别使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两种标签及说明书,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包装也应有明显区别。患者在购买“双跨”药品时,应根据不同症状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