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生命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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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是病吗?
什么是疼痛?
哪些疼痛疾病
应找医生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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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1 月 1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哪些疼痛疾病
应找医生诊治


  1.原因及科室归属尚不清楚的疼痛。不少疼痛患者经过反复检查,查不出引起疼痛的原因,科室归属不清楚,有了疼痛科,这种病人就有了“归宿”。经过疼痛专科医生的认真检查,包括诊断性的治疗,绝大部分可找到病因,对症治疗,就能收到满意的效果。

  2.科室归属清楚,但无特效治疗方法的疼痛。如带状疱疹本属皮肤科疾病,疱疹初期皮肤科有丰富的治疗经验和良好的疗效。但到疱疹后期,病人一旦出现神经痛,皮肤科就无特效的治疗方法,需到疼痛科治疗。再如截肢本来是在骨科治疗的,术后出现患肢痛,就需到疼痛科治疗。

  3.无手术指征的颈、肩、腰腿痛。如某些无手术适应症的颈椎病、肩周炎、椎管狭窄、腰椎间盘突出症、骨性膝关节炎、肌筋膜综合征和骨质疏松症等。

  4.某些慢性非化脓性关节炎所引起的疼痛,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等。

  5.血管、管道痉挛栓塞引起的疼痛。如雷诺病、贝格病、心绞痛、胆管结石、输尿管结石等引起的剧烈疼痛,疼痛科的治疗可有效缓解疼痛,有的也可起到治疗疾病的协同作用。

  6.神经源性疼痛。如中枢神经痛、反射性交感神经萎缩、三叉神经痛、舌咽神经痛等。

  7.癌性疼痛。在抗癌治疗的同时或完成抗癌治疗后仍存在的疼痛,需采用疼痛科特效的镇痛措施进行治疗。

  8.术后疼痛。

  9.分娩疼痛。(吕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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