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鹤壁新闻/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1570人成功创办了自己的企业
低速行驶
也要受罚
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获省财政支持
车门未锁
手提包被盗
包现广场
好心人拾还
贴有备案标签
的食品受宠
长途车主欲卖粮筹油钱
爱心献给 患病同学
爱心 涌动
“娘家人” 送温暖
      
版面导航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 年 11 月 2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速路上
低速行驶
也要受罚


韩海波

  

  本报讯(记者 韩海波)11月26日,记者在市交巡警支队处罚记录中发现,高速公路上,因低速行驶受罚的车辆占30%。六大队队长高明然表示,高速路上低速行驶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高明然说:有一次,一辆大货车低速行驶占快车道,造成了京港澳高速鹤壁出口4辆车追尾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限高速行驶的同时,也限制低速行驶。他说: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的速度,最低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道路上有特殊限速标志的,按照标志标明的速度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200元罚款。

  他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高速公路不同于普通公路,应该严格按照车速、车道规范行驶,保持行车距离。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同时提醒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必须保证车辆尾灯齐全有效。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大车发生事故,一般是因为尾灯不亮或者亮度不够引起的。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大河网主办 鹤壁日报社承办 新闻热线:(0392)218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