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善新)11月30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临近年终,为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双节”前出硬招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为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对不按要求报送工资支付情况的用人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对拒不履行限期支付民工工资行政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除向农民工加付原工资数额50%以上1倍以下的赔偿金外,依法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对经查实企业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理外,同时通报市建设局、人民银行鹤壁支行;商请市建设局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进行限制;商请人民银行鹤壁支行将其欠薪违法行为录入企业诚信系统;对在拖欠民工工资案件未得到妥善处理之前,暂停办理该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手续。
另据介绍,凡因无用工资格的个人、组织以及“包工头”承包建筑工程造成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依法追究上一级具有用工资格的发包方的连带责任;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恶劣或者拖欠工资人数达4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将对其进行公开曝光和罚款;对涉嫌欠薪逃匿的“包工头”,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