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徐舒帆)“多亏了李翠萍不辞辛苦地为我侄子奔走,才使他拿到应得的工伤赔偿款。她真是农民工的保护神。”12月11日,退休职工刘功激动地对记者说。
据刘先生介绍,今年3月31日,他的侄子、庞村镇农民杜软生在为某公司打工时被砸伤了脚趾,造成骨折。起初,他们认为公司应该负责,但由于该公司没有与杜软生签订劳动合同,导致杜软生在骨折后无法得到应有赔偿。他们多次与该公司交涉无果。就在他们感到绝望时,听说淇滨区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帮助他们,于是,他们来到淇滨区法律援助中心,找到李翠萍。“李翠萍在接手我们的案件后,立刻着手进行一系列调查取证,节假日也顾不上休息,那么热的天骑着自行车为我侄子的事儿奔波于公司和劳动部门之间。这让我们全家非常感动。”刘先生说。在大量证据面前,经劳动部门仲裁,很快用工单位就把赔偿款3500元交给了杜软生。
对此,李翠萍如是说:“随着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农民工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在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有人帮助他们,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内容。农民工维权路上有很多岔路口,如果没有人帮助,他们就不知道该怎么走。在这个案件中,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