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少华)12月12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7日,他在新区市汽车客运总站乘车到郑州办事,没想到因为车票上没有鹤壁客运部门的印章,车票报销时只能减半。
据王先生讲,因为要去郑州参加某省级媒体举办的“观众节”,7日上午11时50分左右,他在新区市汽车客运总站购买了一张鹤壁至郑州中心站的车票,票价为41元。在郑州办完事后,王先生发现自己的车票只报销了一半。因为去郑州之前,该媒体承诺为参加者报销车费,看到几位与自己同样参加活动的人的车票都全部报销了,王先生向活动主办方提出了质疑。了解到王先生的情况后,活动主办方工作人员拿出了王先生的车票和几张其他市的车票进行对比,并告诉王先生,他提供的车票上没有当地客运部门的公章,不符合报销条件,按要求只能报销一半。王先生仔细看了看工作人员提供的几张外地车票,发现车票的正面确实都有当地客运部门的印章。
王先生说,并非为了这20元钱,只是觉得遇到这种事很尴尬。如果是售票员匆忙之中疏忽了也没有啥,如果是咱们鹤壁的车票上都没有客运部门的印章,报销时国家又有规定,客运部门就应该考虑一下别给乘客留下“后遗症”。
记者拨通了市汽车客运总站的电话,接电话的一位女士说,微机票上都没有客运部门的公章,见过的一些外市的车票上好像也没有。
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处朱科长说,新区汽车客运总站建成后就开始使用微机票,长期以来就没有盖过公章,从来没有人对此事提出过质疑,这已经成了约定俗成。现在还有部分公交车票连税务章都没有了,税务机关下发了一个通知后,大家也都认可了。按国家规定,车票报销时需要有客运部门的公章,但具体执行中多数单位报销时并不看车票上有没有客运部门的公章,只要有车票就行了。朱科长还说,如果王先生的车票上需要盖章,可直接到汽车站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