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山城区翁先生来电反映:他是山城区法院家属院的住户,两个月前,家属院的两栋居民楼经过了水电改造,但楼道的照明灯至今没有安装。每次晚上上楼回家,楼道漆黑,很不方便。
山城区法院行政科回复:两个月前家属院进行水电改造,目的是便于住户水电管理,实行“一户一表”。楼道的照明本应由居民自己管理,但因住户工作难做,为不影响居民楼道夜晚照明,现更改计划,已向山城区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安装楼道照明灯并且已交过电表费、材料费等费用,预计月底前可安装好。
记者 刘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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