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城区山城路南端的一所公厕,因其“捐建身份”引起附近居民对其收费问题的争议。1月4日,山城区环卫处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收费是经过市发改委同意的。
1月4日上午,在枫岭公园附近,记者看到了这个看似很普通的公厕。该厕所入口上方的“鹤壁市扶贫建筑公司捐建”几个大字,显示着它“公益身份”的特殊性。而门口小黑板上“2角”二字,却提醒着人们要想“方便”需要掏腰包。
据鹤壁市扶贫建筑公司的一位姓孙的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厕是他们公司于2006年夏初捐建的。他们投资3万余元来做此项公益事业,也是为了方便广大市民。工程结束后,他们就把管理、维护等相关权利和责任转给了山城区环卫处。
“这里好像一直都在收费。”住在附近的马大爷告诉记者,“这不是拿别人的善心来赚钱吗?太不应该了。”当得知记者的采访目的后,附近的居民纷纷向记者表达了和马大爷类似的意见:“公益?这‘益’了谁呢?又是怎么方便咱老百姓的?”而扶贫建筑公司相关人员也表示,收费不是他们的初衷。
律师王震宇认为,作为公益事业,是不能擅自进行收费的;如要收费,则须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4日下午,山城区环卫处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该公厕水电等方面设施齐全,符合收费条件。另外,为维护公厕卫生和设施安全,收费也是无可厚非的。
5日下午,该环卫处工会冯主席表示,这个公厕是在原有基础上升级改造的,在入口上方标有“鹤壁市扶贫建筑公司捐建”字样,这也是互惠互利吧。收费也是通过市发改委同意的,“我们也是按照市发改委文件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