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尾号为0035的李先生来电反映:去年他购买的五路快运车票还没有用完,1月2日,他持这种票乘车时售票员告诉他车票过期已经作废。李先生说,城市公交是公益事业,公交公司应提前通知。他想问过期的车票能不能兑换成今年的车票?
市公交公司回复:五路快运车票上印有“上车换票,过期作废,限2007年12月31日前使用”字样,所以他们认为公司已履行了告知义务,没有必要再专门发公告提醒市民。同时,凡是在公交公司购买车票的市民,工作人员也提醒过大家用完后再买,不要一次购买太多,所以已经过期的车票将不允许再使用或兑换。
记者 邓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