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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 月 2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民质疑小区停车费和过高物业费

孙 敏 刘善新

  本报讯(记者 孙 敏 刘善新)新区的李女士在位于华夏南路的巨龙小区买了套房子,还未搬进去住就遇上两桩让她难以理解的事儿。一是关于小区内地上停车位的收费问题,二是小区物业费的收费标准问题。

  地上停车位收费合理吗?

  “刚开始的时候,小区的门卫根本不让我把车开进小区,说是要想在小区内停车必须每月交80块钱的停车费。但是后来,他们又让我的车进了,只不过临时停车要交每小时5元钱的停车费。”李女士说。

  李女士告诉记者,巨龙小区内设计有地下停车位。对于地下停车位的收费她并无异议。但对于小区内的地上停车位,她认为自己当初买房时已经为小区内的地上公共用地分摊过费用了,为什么现在却要再为使用属于公共用地部分的地上停车位埋单。

  当初负责小区开发的开发商孙总经理的说法是:他们在小区内划定地上停车位,并标明车牌号和车主姓名,是为了避免小区停车混乱,保障小区的车辆安全。对于交纳停车费的住户,他们会发给停车证,实行有证则停,无证免停。他们对此所收取的费用并非住户所理解公共用地使用费,而是车辆的管理费,并且此项费用没有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之中。

  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否过高了?

  虽然巨龙小区现在的入住率并不高,但临时的小区物业负责人已经开始代收物业费了,标准是0.5元/㎡。李女士认为物业费的收费标准过高,并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市发改委在2004年12月发布的文件。《鹤壁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低于8层楼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类小区指导价标准是0.35元/㎡,二类小区指导价标准是0.28元/㎡,三类小区指导价标准是0.20元/㎡,并且物业管理服务单位须由市发改委核发“收费许可证”。

  对此,巨龙小区开发商孙总经理给出的答复是:巨龙小区是目前本市数得着的小区。其物业费的收取也是参照我市其他管理不错的小区(0.5元/㎡)收取的。他表示这只是目前的收费方案。如果市发改委、房管局有相关的价格标准他们将按文件执行。另外,据他了解,虽然目前小区正积极筹措收取物业费,但尚无一人上交。

  发改委给出正解

  对于李女士所遇到的情况,市发改委收费科的张科长如此答复:巨龙小区目前所拟物业收费标准并无相关政策依据,而且该小区目前也尚无就物业费的收取办理收费许可证。市民如对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存在质疑,可向市发改委价格举报科(12358)举报或者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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