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鹤壁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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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 月 3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春节期间聚餐订座数量须上报备案

韩晓红

  本报讯(记者 韩晓红)为防范食物中毒、杜绝食源性疾患的发生,让广大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各餐饮单位对预订的聚餐订座数量必须上报市卫生监督中心登记备案,对供应的餐、菜实行48小时留样制度。

  同时,市卫生监督中心还给餐饮单位发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上岗;凡有打喷嚏、发烧、腹泻、咽喉痛、手部外伤、皮肤病等病症的从业人员不准上岗;所有熟肉及其制品必须在本店内加工制作完成,不得外购;豆角类食品必须彻底加热熟透,不得使用发芽的马铃薯;食品加工、存放应生熟分开,并设明显标记区分;餐具必须经消毒后给顾客使用;所有食品用工具、刀案、台面容器必须进行彻底消毒,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凉菜间二次更衣室、洗手、消毒设施要能正常使用;食品原料采购必须建立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

  截至目前,市卫生监督中心已检查相关餐饮单位60家,提出整改意见100余项次。另外,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节日期间供应预订聚餐的餐饮单位实行划片分工,落实责任制,实施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

  春节期间,有专人负责举报投诉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市民如果发现食品卫生问题,可以打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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