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处理”的“红包案”在暗访中现形
2007年4月25日,一封来自沈阳市辽中县妇幼保健所(妇婴医院)的举报投诉信,发到了辽宁省纠风办创办的民心网站上。
信中举报该保健所的两名负责人以“会诊费”为名,“巧立名目,变相收红包”。“如果患者请她们俩做手术就得在手术费的基础上,另外再给她们每人100元钱。刚开始是由主管医生直接跟患者要,然后再交给她们俩,一手钱,一手‘货’,直接揣入个人腰包,根本不给开收据。后来由于一些患者提意见,就开始让往收款处交,然后每月底再核算给她们俩……”
辽宁省纠风办立即要求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时过一个多月,盖有辽中县卫生局大印的《关于辽中县妇婴医院信访事项的调查情况》上报到沈阳市卫生局。这份《调查情况》称:“经查,辽中县妇婴医院存在过两位院长做手术,需要患者多交100元诊查费问题,但已于2007年初取消。”并解释说,“她们绝大多数利用下班后及节假日时间施行手术,所以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由于属两位院长加班工作,患者需多交100元诊查费。”因此得出结论:“经调查,举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完全属实。”
沈阳市卫生局在拿到辽中县卫生局的这份“进行了认真部署”的《调查情况》后,于当日立即给辽宁省卫生厅写了一份回复函,称“市卫生局主管纠风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责成辽中县卫生局深入调查,认真处理”,盖上公章,附上辽中县卫生局的这份《关于辽中县妇婴医院信访事项的调查情况》。
辽宁省卫生厅也在报告中称“高度重视”后盖上了公章,同样也附上辽中县卫生局的这份《调查情况》,向省纠风办交了差。
辽宁省纪检监察部门将这几份“回复”在民心网上公布后,马上引起群众的强烈质疑:“该院仍向患者收取‘会诊费’,并没有取消此项收费!‘高度重视’、‘认真处理’是可以随便说的吗?岂有此理!”
到底是卫生管理部门的调查准确,还是网上群众的投诉真实?为此,省纪检监察部门决定采取暗访形式来辨别真伪。
2007年7月下旬的一天,省纠风办一行3人以患者身份走进了辽中县妇幼保健所,并在暗访时全部进行了录像。经查实,“100元‘会诊费’仍在继续收取,而且根本不是下班时间或节假日手术时才收取的,平日里全都是这样收费。”
得到真实的第一手材料后,省纪检监察部门立即把调查此案的相关部门找来核对。但相关部门一开始仍然口口声声称举报投诉的“情况不属实”。当省纪检监察部门向这些部门播放了暗访录像后,他们马上哑口无言。
在严厉督察下,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终于动了真格。查账核实后,沈阳市卫生局在当年8月28日上报的《关于收取“会诊费”问题的调查报告》中承认:“调查处理工作存在明显缺欠,对存在的问题处理不力。”
沈阳市卫生局最终处理是:两位所(院)长直接提取的“会诊费”纳入该所(院)收入,“一票否决”取消了该院的“评优选先”资格,并在全市卫生系统内进行了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