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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发票”偷逃税行不通 市民应警惕骗局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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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3 月 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税务部门称——
“代开发票”偷逃税行不通 市民应警惕骗局及时举报

徐舒帆 通讯员 李国亮

  本报讯(记者 徐舒帆 通讯员 李国亮)日前,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电子信箱里经常收到一些“代开发票”之类的电子邮件,真假难辨,有时竟多达几十封。

  市民朱先生的电子信箱里就收到一封“代开发票”的邮件,内容为:本公司是税务机关授权公司,可代开全国各地固定公司的余额发票,税点0.5%~2%,还标明了可提供发票的种类,并留有联系方法等。

  3月3日下午,记者按该邮件所留电话号码1359019××××与这家“代开发票”公司的梁经理取得联系,称需要开1万元的普通发票。对方称他们的公司在深圳,却不肯透露具体地址和固定电话号码。梁经理表示,他们发票的真实性没问题,可开具几乎所有行业的发票,根据所开金额的0.5%~2%收费,同时手续简便,两天内他们会用快件将发票邮寄过来,等记者收到查验真伪后将钱款打入他们公司的账号即可。随后,梁经理要求记者留下电话号码和姓名,记者以“再考虑一下”为由,挂断了电话。

  针对“代开发票”一事,市国税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虚开发票是违法行为,税务部门没有委托任何单位代开发票,领购发票必须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属于私售、倒卖发票,且发票多是假的。有的人私购发票时上网查验,显示号码为真,殊不知这是犯罪嫌疑人用一张真发票当母本,成批“克隆”出假发票。还有些发票上公章显示的单位根本不存在,发票号和发票代码根本无法查到。现在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倒卖、代开发票,严重损害国家税收利益,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如果使用这种“代开发票”偷逃税,税务稽查人员核对领购发票和纳税记录,很轻易地就能查出是不是私购的发票。

  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一直在打击违法代开发票行为,同时也提醒企业和个人,不要以身试法,贪小便宜吃大亏,用不正当方式开来的发票,一经税务机关查处,将当成无效发票处理。同时对所涉及的企业或个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等税管法从严处罚。

  另外,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举报,也可以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会为举报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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