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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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实行“一户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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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4 月 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市住宅建筑质量验收更加严格、规范,4月1日起——
新建住宅实行“一户一验”

  晚报讯(记者 邓少华)为提高我市新建住宅工程质量,日前市建设局下发了《鹤壁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若干意见》,从4月1日起,我市将对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实行分户验收制度。

  据介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即“一户一验”)制度,主要是针对以往房屋质量验收较为粗放的现象,改变过去抽样检验的做法,检验内容将更细化,更加具有针对性,并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新的验收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住宅主体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之前,要按规定组织施工、监理,并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建筑工程的每户住宅及公共部位进行观感质量、功能及实测项目的分户质量验收。当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且实测项目合格率达到80%以上,实测数据最大偏差值不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时,方能视为分户验收合格。分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主体工程验收或竣工工程验收。当“一户一验”不合格时,监理单位应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告知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工程质量验收。

  建设单位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存在不合格项目的,不得进行主体工程验收或竣工工程验收。此外,建设单位还应按户出具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加盖公章的主体或竣工分户验收记录表,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一并交给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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