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鹤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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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2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这个停车点
收费无手续 涨价无依据

 金 锏

  晚报讯(记者 金 锏)5月26日,新区贺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处的停车费由自行车2角/辆,电动车5角/辆分别上涨到了5角/辆和1元/辆。看车人对于此番涨价却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5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这家医院的非机动车辆停车处,放置在地上的收费牌上标着:自行车:5角;电动车:1(元)。当记者询问看车人:“为什么别的地方不涨价,只有你们涨价呢?你们涨价有什么说法没有?”看车人先是说都要涨价,后又解释道:“我们干这行也是要付出劳动的,你要是觉得行,就存到这儿。你要是觉得价格不合适,那边那么大块儿空地,你也可以停那儿。”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燕莎超市和金泰百货等处的停车点,不仅没有发现停车费上涨的现象,也没有听到将要涨价的说法。

  就此事,市发改委收费科的张科长解释,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应由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定价。具体收费方案可因停车场的规模或设施的不同有一定价差。预建收费的停车场或停车点必须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之后始可收费。而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停车点并未履行相关手续,因此其收费已经缺乏相关依据了,更不用说其涨价是否合理了。另外,张科长提醒道,市民如遇见乱涨价的现象,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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