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昨日来电咨询,他和妻子离婚后,法院将孩子判给了前妻。最近,他前妻要更改孩子的姓氏,他前妻有这个权利吗?
李先生:记者帮您咨询了市法律援助中心,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孩子出生后姓氏一旦确定即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更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如果离婚一方擅自将子女的姓氏改为继母或者继父的姓氏,引起另一方不满并导致纠纷时,人民法院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晨报记者 郭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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