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江苏泰州的教师频频投诉,反映被强行要求“捐”出两个月工资共计4000元左右。当地教育局有关领导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捐”两个月增补工资给政府建立慈善、解困基金,只是教育部门的建议,并没有强迫教师,2000多名教师自愿认捐率达98%。
(2月9日《扬子晚报》)
□刘楚汉
2009年的网络之上,“被”字成为第一热词。有评论者对此阐释为,“被”字的流行,恰恰意味着一个反“被”时代的来临,一个尊重个体存在和权利时代的觉醒。不幸的是,2010年的序幕才开启不久,个体权利又一次被公权力击个粉碎,2000余名教师不但“被捐款”,而且还“被自愿”捐款了。
其实,这样的新闻实在太多。
慈善,是最悠久的社会传统之一。慈善从一出现,就以自愿为典型特征之一,不管是社会名流、富人的千金万金,还是普通百姓的一衣一粟,其本质是一样的,其精神是平等的。一定意义上说,这正是慈善的魅力所在。可是,当慈善掺杂了公权的干预,自愿只能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想象。
权力“进驻”慈善,从表面上看,是因为“慈善”成了工作内容之一,“慈善”的成绩常常关乎单位的形象。而从根本上来说,其实是缘于慈善事业自身运作的不科学以及公力权对社会事业的习惯性干预。
让政府的归政府,慈善的归慈善。或许,走出这步需要慈善事业付出暂时的代价,然而这是慈善的本质要求,是慈善走向成熟的应然之路,更是约束和规范公权力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