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林
2月21日,身负13条人命,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被称为“杀人狂魔”的成瑞龙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当被问及犯罪原因时,他总结了四个方面的原因,如老家派出所的警察为了朋友把他抓进去,导致他对警察更仇恨了;以前坐牢的时候看到了监狱里一些丑恶的事情。(2月22日《广州日报》)
丧心病狂,杀人如麻。如此可怕的“杀人狂魔”是怎样炼成的?很显然,成瑞龙给出的四点原因都属于“外因”的范畴,对“内因”只字未提,这当然是不全面、不客观的。不过,对于他人及社会来说,“外因”不更具警醒价值吗?
成瑞龙所说都只是一面之词,并未得到证实,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一个已获死刑并“视死如归”的罪犯确实没有必要再去编造什么。退一步讲,即使他的说法与事实有所出入,他当初的愤怒和仇恨也应该是真实的。我们应该相信,那些“丑恶的事情”在成瑞龙走向犯罪的道路上肯定起到了“推手”的作用;我们更应该相信,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是恶魔,每个人在堕落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受到环境的影响,而成瑞龙可能就是这样的一个标本。
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本,外因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一个人的先天品性是外人无法掌控的,但社会大环境却是可以改善的。如果我们的社会少一些“丑恶的事情”,不为犯罪分子提供蜕变的“条件”,像成瑞龙这样的“杀人狂魔”至少会少很多吧。
·世相漫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