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涛
姚明将要当爸爸已经是众人皆知的喜讯,根据预测,他的女儿有望在五月份左右出生。据最新消息,姚明夫妇已经在2月27日下午1时飞赴美国,届时叶莉将在美国待产。如此一来,“姚宝宝”一出生就可能是美国人。(3月1日《济南时报》)
姚明和叶莉都是中国人,并且两人身上都披着“国字号”球衣,所以我们也非常希望注定身高臂长的“姚宝宝”能成为未来“国字号”的成员,无论篮球、排球,抑或是田径。所以,以上报道刚一出现在网上时,许多网友表示十分不理解,甚至有些十分愤怒,唾沫星子满天飞——一向以大好人示众的姚明,这下子触动了许多人的爱国之心。
如果《宪法》中没有限制体育明星子女国籍的规定,按照“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法律精神,姚明和叶莉是可以给自己的孩子选择国籍的,无论是中国、美国,抑或是非洲国家。公众在法律上,自然也不该质疑什么。另外,姚明夫妇还有权决定或干预自己的孩子教育成长的问题,至于人家当不当运动员,或者能不能为国效力,自然是人家自个的家务事儿。一些亢奋者再喜欢拿着集体和国家的大旗去批评和质疑,也都是不合理的。
说到底,老百姓还是在担心“姚宝宝”身上那份未知的国家形象和集体荣誉。姚明在NBA是成功的,不仅在竞技方面,更主要的,姚明树立了一种东方好人的形象。一旦拥有这样完美形象的人生了个外国籍的小孩,当然也就变得不完美了。另外,姚明之于中国男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未来的“姚宝宝”也可能体育上有所建树,加入到美国国籍,岂不“长他人志气、灭自家威风”?
我们必须反问自己一下,究竟是姚明的权利重要,还是让姚明满足一些人所谓的爱国心、其实可能就是虚荣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