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时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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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地陷了
还说“可正常居住”
地陷房裂“无危险”,你住住试试
·一家之言·
“官越大罚得越轻”
没法服众
十堰警方为何旧病复发?
拍摄有危险 围观须谨慎
·一语惊人·
·你说我说·
政协委员食宿自理
不应只发生在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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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4 月 1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都地陷了
还说“可正常居住”


  □邓海建

  

  房子出了问题,你却说这问题死不了人。这个逻辑听起来是那么熟悉:譬如,三聚氰胺搅动奶粉的时候,专家说适量不至于引发生命危险;譬如在讨论面粉增白剂去留的时候,又有专家告诉我们“适量无害”。然而,无害不等于有益,不死人不等于不是问题。有了问题,公众关心的是这问题性质如何、怎么处理,即便暂时拿不出方案,安慰两句总可以吧——好比人家生病了,医生总不能扯“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不生病”的道理吧。

  何况,“地陷”并不算偶发的天灾。数据显示:去年广州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654处,85%以上的地质灾害与人为活动密切相关;早在2008年的时候,相关国土部门还曾发出预警。换言之,眼下的沉降塌陷是可预知的必然代价。那么,于情于理,沉降塌陷问题就当纳入相关工程的成本核算,和钢筋水泥人工预算一样,需要拿出相应的市场化解决方案。

  发展总是有代价的,而城市建设的主旨的确也在于市民的福祉,但是,如何公平公正地分担这个“代价”,还须有更以人为本的情怀、更可具操作性的机制。地陷了,就不能到“暂可继续使用”为止——毕竟,谁知道这个“暂”能管到什么时候呢?都说城市是一个家,那么,将心比心,你的房子出了问题,一个“暂可继续使用”能否令你满意?对于重灾区,相关部门已在积极推出补救方案,比如修缮加固、安置补助等;但对于那些小降小裂的房子,也总要给个说法吧。总不能都“地陷”了,还非要说“可正常居住”。

  连日来,广州金沙洲地区源林花园和向南街部分房屋出现不同程度的沉降开裂现象,受到各界广泛关注。10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称,经过详细跟踪观测,受损房屋尚未达到危险程度,暂可继续使用。(4月11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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