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柯其其
晨报讯 “以前居民之间有了矛盾纠纷,要么自己解决,要么上法院起诉,但现在方便了,我们九矿街道办事处有了‘社会法庭’,小矛盾小纠纷不出社区就能解决了。”8月30日,鹤山区九矿街道办事处广场社区的张晓琴高兴地说。
为畅通居民的诉讼渠道,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九矿街道办事处成立了鹤山区首家“社会法庭”,该法庭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解决基层矛盾纠纷。
据悉,社会法庭开庭的方式和我们常见的法院开庭有所不同。在社会法庭上,原告和被告的称谓变成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社会法官、记录员、主持人、申请人、被申请人不是各坐一方,而是围着桌子促膝而谈,整个社会法庭少了一些庄重严肃,多了一份亲切随和。而且社会法官聘请的都是社会上德高望重、热心公益、经验丰富的普通群众,能反映来自社会各界不同的声音,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我们名义上是社会法官,实际上更像是社会调解员,这样的身份使我们在调解过程中更容易被双方接受,调解起来也相对容易些。”社会法官魏锴说。
九矿街道办事处社会法庭成立以来,共接手5起民事纠纷案,除了一起因超时没有调解成功移交法院外,已经成功调解了4起民事纠纷案。(线索提供:范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