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台遗址在浚县城西24公里钜桥镇刘寨与申寨之间,西南两面濒临淇河,面积100余亩。原本是一个大的土堆遗址,年深日久,遗址被分割成六块台地,所以又称陆(六)台、六鹿台,被分割后形成的小鹿台又有各自的名称,从东向西排列有序。
六鹿台中有4座鹿台在上世纪“农业学大寨”运动中被严重破坏。到1980年文物普查时,二、六号台地被夷为平地,三号台地仅存667平方米,四号台地幸存2668平方米,唯有一号、五号台地保存完好。剩下的两座鹿台作为古代鹿台遗址,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于2000年9月被列为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传说中的鹿台是殷纣王所建立的一处人工高台,一是为了登高赏景,二是用来储藏军用物资和钱粮。但是这个鹿台遗址,据考古调查,是从新石器时期至两汉时期的长时期历史堆积遗存。可见,殷商末年的鹿台建筑是在利用原有的历史土丘的基础上建成的,且后来并没有被完全废弃,而是一直被利用着。
观其四周断崖暴露遗迹,可见文化层堆积,厚约3米。上层为两汉文化,下面依次为周、商、龙山及仰韶文化。遗址中文物种类繁多,有石斧、石镞、石锛、石镰,彩陶钵残片、鼎足、鬲腿,骨锥、骨簪、骨镞,铜镜、铁钺、铁钩镶等。省、地文物工作者对该遗址曾数次考察,采集了实物标本,一致认为是一处历史价值很高的古文化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