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消费周刊·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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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有毛病上午不给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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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9 月 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衣服有毛病上午不给调换?
市消协:这一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记者 陈海寅

  

  晨报讯 “我前天晚上在一家服装店买了条裙子,误以为做工有问题,就于今天上午去服装店调换。但对方的态度很差,不但埋怨我不该上午去调换衣服,还说特价衣服一律不调不退。”8月31日晚,新区的陈女士讲述了这样一件事。

  陈女士说,她8月29日晚上在新区新世纪广场附近一家服装店买了条背带裙,因为买的时候比较匆忙,没弄清具体穿法,回家穿时背带总捋不顺,以为是衣服的做工有问题,就在第二天上午到那家服装店去调换。“当我到了那家店说明来意后,店里一名女子连衣服都没看,就说我上午找她调货会影响她一天的生意。还说店里没有同款的服装了,不给我调换。当我提出退货时,她干脆直截了当地说特价服装不退货。”

  陈女士说,这时店里另外一名女子过来仔细看了那条裙子,还给她演示了衣服的穿法。“她演示完我才知道是我没弄清衣服的穿法,这件衣服的质量没问题。”

  “经营者有话不好好说,一听调货先冲顾客发火,这样做生意以后还怎么让顾客光顾?”陈女士说,那个女子的态度实在让人生气。

  上午不调货、特价商品不调不退的规定到底是否合理?9月1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消费者协会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不管是正价商品还是特价商品,都应该有质量保证。如果顾客在购买时经营者就已经告知顾客所购买的衣服有质量问题,顾客依然愿意购买,事后就不能再以此为理由要求调货或换货;如果顾客购买时没有被这样告知,事后发现衣服有问题,商家就应该给顾客调货、退货。“上午不能退货、调货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线索提供:淇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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