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中国新闻·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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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题
4.被打压者
2.“非法经营”事关出书
赴京抓人
5.律师说法
3.出版程序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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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9 月 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出版程序之争

  在出版程序上,《火花》杂志社遗漏了关键的一环。增刊不同于正刊,依据相关出版政策,增刊出版前必须向主办主管等相关上级职能部门报批。而《大迁徙》出版印刷后,杂志社的报批手续还未进行。“如果要说违规,那是因为我们遗漏了报批。”《火花》杂志社执行社长魏丕植对记者说,《火花》杂志是正规刊物,出版增刊也是合法的。《火花》杂志社在出版程序的疏漏早有先例,在2009年,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在前一年度(2008年)的报刊核验工作报告中称,“《火花》未按登记的刊期缴送样刊,同时涉嫌转让出版权”。

  6月28日,陕西省渭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向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发送函件,称《大迁徙》一书为“非法出版物”。对此,《火花》杂志社给予了反驳。《火花》杂志社在给山西省新闻出版局的相关回函中称:该书经过杂志社执行社长魏丕植、执行主编陈荣麟严格审稿。报告文学《大迁徙》反映了人民疾苦、人民呼声,事实真实可信,各种“证书”、“文政”齐备,这是法律法规允许刊物刊发的。

  对于渭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异地封存《大迁徙》一书,《火花》杂志社表示抗议,杂志社称这是“不当执法,应当立即纠正”。

  对于《火花》杂志社的抗议,渭南市相关方面并未理会。得知杂志社在上述出版程序的纰漏后,7月份,渭南警方再赴北京调查。“这一次,杂志社顶不住了。”李琼说。

  8月15日,《火花》杂志社几位工作人员找到了谢朝平。据李琼回忆,杂志社送来了一份协议,大意是《火花》杂志社同意准印《大迁徙》增刊500册(此前是准印1万册)。“老谢说,书都印出来了,现在还要补签这个东西干吗?”李琼说,但觉得出版《大迁徙》给杂志社带来了麻烦,谢还是在协议上签了字。

  8月17日,杂志社又送来一个紧急通知,落款为2010年5月25日。这次没让签字只是送达。大致内容是:经杂志社研究决定收回此前准印一万份左右的文件,同意准印500份。

  据李琼回忆称,面对这一通知,谢朝平对来人说:“今天都8月17日了,书都印出来早被别人收了,你们现在出个5月份的通知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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