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中国新闻·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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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代金券”顶农民土地款
红楼梦村委会印制的代金券。
土地款被酒厂借走
村民未获实质补偿
镇政府的批示。
镇政府批示“同意印券”
村委会印出“精美大钞”
任何人不得印代金券
违者最高可罚20万元
和人民币一样印有编码
加盖村委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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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9 月 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镇政府批示“同意印券”
村委会印出“精美大钞”


  那么,村民们会在本村内使用这些代金券吗?记者听到了不同的声音。有的村民说:“如果有人转让给我的话我可能会要的,因为代金券将来可以兑换成钱”,也有村民说:“写的是可以转让,但那是死钱,死了才拿得到钱,像我们这种年轻人,你必须要等到六七十岁才能拿到钱,转让也没人会要。”还有村民说:“我不会接受,在我看来(代金券)就是一张白纸,这一届村委会认这个代金券,可以兑换成钱,但是下一届村委会的成员是否承认,谁能保证?”

  在红楼梦村委会,村支书徐怀、村主任徐植和、村副主任徐明同时接受了记者采访。

  据介绍,这批代金券是2005年左右印制发行的,总额为400万元,共有941张分发到村民手中,村委会每年给年纪大的村民兑换一次。目前,只有66岁以上的人兑换到了现金。村委会副主任徐明说:“如果村民在66岁之前死亡,这笔钱将由死者的亲属来领取,代金券可以继承,也可以在村民之间进行交易。”

  那么,村委会私自印制发行代金券的行为是否合法呢?面对记者的追问,3位村干部都以沉默作答。

  在再三的追问之下,他们出示了当地镇政府对此作过的批示。批示上盖有宜宾县喜捷镇人民政府的公章。批复中写道: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你村印制“代金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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