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张先生昨日拨打本报热线电话,称他今年5月9日在山城区一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意外从建筑物上摔了下来,现在截瘫在医院治疗,不能工作。工地老板只付了点儿医疗费就不再过问此事,他想询问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
张先生:记者帮您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解释,您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工伤得不到工地所在建筑单位认可,您也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请求赔偿人身损害。 晨报记者 苗苗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大河网主办 鹤壁日报社承办 新闻热线:(0392)218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