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漫画 王成喜 点评 老宋
假如陈志武在中国农村
“天上人间”
卖的不是域名,是高调
“房价最该降榜”,又一张无聊的排行榜
“带班下井”:良方更需有良医
尿床儿童缺陷多
“职业拍客”能否回归社会监督本位
取消有奖举报,朝令岂能夕改
      
版面导航  
上一期  
      
3上一篇  
2010 年 10 月 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取消有奖举报,朝令岂能夕改

  武汉公安局交管局日前通告,将于年底取消有奖举报交通违法。该举措实施半年来,警方付出了200万元奖金,但全市的交通违法量却没有下降,司机交通违法次数仍在逐月上升。(10月7日《华西都市报》)

  □周士君

  

  继广州、深圳之后,武汉也终于不能承受“拍客领奖”之重,最终宣布取消“市民举报违法有奖”的政令。从政令实施伊始,到宣布取消,为时仅半年时间!

  半年前,武汉“市民举报违法有奖”一令既出,随即拍客云集,半年来,拍摄的有效违法记录竟高达10.7万条之多,领得警方奖金200万元之巨。然而,伴随拍客腰包鼓鼓的,并非是交通违法量的迅速下降,而是司机交通违法次数的逐月攀升。如此这般,有奖举报交通违法之政令,非但没立竿见影,反而令管理者顿生“赔了夫人又折兵”之慨,朝令夕改,便成为必然的结局。

  其实,纵观有奖举报交通违法之政令,其发布之初,便带了太多的功利元素。毕竟交通违法治理是一项长期的法律工程,不能急功近利,寄望于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毕其功于一役。在电子监控设施和法律惩戒条款均已悉数完备的今天,交警部门只要据此加大处罚力度,不徇私枉法,不搞人情裁量,交通违法治理之功效,自然会日益凸显出来。而武汉警方却以有奖举报违法吸引公众眼球,拍脑袋出台了“花架子”政令。到头来,培养出一支规模宏大的“职业拍客队伍”,交通违法却不减反增,早早宣布了其“花架子”政令的完败!

  针对武汉此条朝令夕改式政令,有武汉网友跟帖道:“一项措施今天制定明天取消,太不严肃,把政策发布当儿戏,管理水平低下。”的确,朝令夕改,“令”本功利,“改”亦功利!

  试想,既然警方通过奖励之诱饵激起了群众参与交通秩序治理的积极性,拍客队伍日益庞大,而其所披露的交通违法次数自然也会逐月上升。换言之,所谓逐月上升的交通违法情势,只是武汉交通违法的本来面目而已!退一步讲,即便警方对其有奖举报举措寄予厚望,恐怕也只能耐下心来,待以时日,才会见到实效。可如今仅过半年,便如同当初匆匆出台一样,又草率地取消,难怪要引发民众对其管理水平的质疑。

  因此,任何一项事关公共利益的政令出台,都需要决策者或管理者就其可行性,认真做一番科学评估的功课,而非仅仅凭借一两个决策人的心血来潮而胡乱敲定,更不应听凭功利主导,任由其在朝令夕改的泥淖中打转!

3上一篇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大河网主办 鹤壁日报社承办 新闻热线:(0392)218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