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见习记者 秦颖)不少商场或超市的化妆品专柜常把附送赠品作为促销手段。近日,新区华夏小区的李女士向记者反映,某品牌化妆品赠送的沐浴露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3月23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李女士购买化妆品的地方。推销员表示,购买任一款化妆品都有赠品送,赠品有化妆包、杯子和沐浴露。记者随手拿起一瓶沐浴露,并没有在瓶身上发现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对此,一名女推销员解释,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都在外包装盒上,为了避免商家出售赠品,厂家已将包装盒收走了。记者又随手拿起一瓶沐浴露,发现瓶身上竟然没有中文标签,瓶盖处也很脏。推销员赶紧拿起抹布将瓶口擦干净,并拿起另外一瓶同品牌的沐浴露向记者展示了瓶身上的中文说明,同时解释说刚才那瓶沐浴露的中文说明脱落了,保证没有质量问题。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几位经常购买化妆品的顾客。采访中,不少消费者表示,如果是品牌化妆品的赠品,她们很少会仔细查看生产日期等信息。
“沐浴露的包装看起来有些旧,所以我要了一个化妆包。”消费者赵女士选择化妆包作为赠品,原因很简单,只是包装有些旧。对于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这些信息,赵女士并未注意。
对此,市工商局12315申投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赠品也应该是合格产品,赠品质量有问题同样会影响消费者的健康,因此,不要使用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的赠品。此外,进入市场流通的合格商品必须用中文标明商品信息。
法律界人士表示,商家此类赠送实际上是附条件的赠送,其实质上也是一种出卖品,因此也应该是合格商品,应按相关规定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