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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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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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我们只负责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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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3 月 2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物业:我们只负责维修

  在建设花苑物业管理办公室,一位姓李的负责人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表示,物业公司对于在火灾中损坏的车辆会做损坏鉴定,经鉴定后会根据情况对车辆进行维修。当记者问到是由哪个部门鉴定时,该负责人答不上来。“那么对于没有维修价值的车辆物业会采取什么措施?”“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次火灾只是对车的外部及一些零部件造成了损坏,都是可以维修的。”

  “那么,针对某些车主不愿意对损坏车辆进行维修,要求折价赔偿的问题,物业公司如何处理?”记者问。“要么接受我们的维修,要么到法院起诉。”该负责人称,“我们会对交了车辆管理费的车子负责维修到底。”

  对于物业方面的说法,赵先生显得有些无奈:“物业说要是我们有意见,可以去法院起诉。打官司费时又费力,我们就想通过协商的方式把问题解决。我现在天天在这儿等着物业给个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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