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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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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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我们要求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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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3 月 2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业主:我们要求折价赔偿

  “不管新车旧车,物业只是一个字——修。旧车还好,新车也修?修完后还是新车吗?物业还说,要是有意见或者不同意修可以到法院去起诉。”据该业主反映,由于问题得不到解决,一些业主情绪比较激动,和物业发生了冲突,有一次还拨打了110。

  据业主赵先生讲,在发生火灾后,赵先生的一位朋友通知他到地下停车场看看自己的车有没有问题。“到了停车场后,我怎么也找不到车子,都被烧得黑糊糊的,到最后我还是凭借车锁的形状才把自己的车子认了出来。我花了2750元买的摩托车,才骑了一个多月,现在竟然变成了一块‘黑疙瘩’。现在我想让物业公司折价赔偿,但是物业公司只是承诺对车辆进行维修。”

  “我们已经来好多次了,都是找不到负责人,他们分明就是在拖。”在物业管理办公室,另外一位业主提起此事显得相当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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