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金锏)近日,位于山城区东环路鹤煤六矿东林场的国有林地上,不知是谁建起了一座长2.6米、高1.9米、宽0.8米的墓室,该墓室是用砖和水泥建成的。该林场场长杨彦召向记者反映,自4月2日林场工作人员发现有人在国有林地建墓室后,曾向多个部门和单位反映情况,先后打了上百个电话求助解决,可至今没有一个部门或单位能够出面解决侵占国有林地建墓的问题。
4月6日记者来到六矿东林场,见到了这座新建的墓室,墓室的一侧有“已丑年三月初五”的字样。一名林场职工告诉记者,这座墓室是刚刚建造的,他们4月2日发现这座墓室时,上面的水泥还没有干。
杨彦召和其他几名职工说,发现有人在国有林场上建墓后,他们立即拨打了110,但110工作人员说这个问题不在他们受理范围之内。于是,林场工作人员就向山城公安分局红旗派出所反映,派出所让他们找朝阳公安分局。在朝阳公安分局没有出面的情况下,林场工作人员又向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山城区林业局及当地的林业派出所反映,结果都没有人来解决问题。
林场职工范洁说,他打电话向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反映,但对方说这件事他们管不了。范洁问:“现在国家提倡火葬,有人在国有林地建墓是否违反国家殡葬管理规定?”而当时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却回复说让他们“找火葬场处理”。
4月7日,记者电话咨询了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的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按照鹤壁市殡葬管理办法的规定,整个鹤壁市都属于火化区,上述在国有林地建墓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发现墓室建到国有林地后,我们打了100多个电话向公安、民政和林业部门反映,可是一直搞不清该由谁来处理,现在让我们不知如何是好。”杨彦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