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则报道,一是山城区文体中心违规收费一如既往,希望有关部门对此给予必要的关注;一是浚县城关镇居委会审核低保时,向审核对象索要“好处费”,否则即使对方符合享受低保扶持的条件,也不能顺利通过居委会审核。(分别见本报4月9日1版和2版)
阅罢两则报道,笔者首先想到的是“见不得光”和“见光不死”。对于山城区文体中心的违规收费,已在媒体曝光多次,可仍一如既往,生命力之旺盛,让笔者为之叹服;浚县城关镇居委会索取“好处费”,记者采访时,工作人员支支吾吾、遮遮掩掩,害怕“见光”。两者都在向公众展示着背后的“暧昧”,笔者为此纳闷:是谁纵容了违规收费?
山城区文体中心收费已经被物价部门确认“未取得收费许可证的收费属违规收费”,既然是违规,处罚或取缔不就得了,但让人不可琢磨的是,媒体连续报道两次,时至今日,该文体中心仍无视民意,无视法规,照收不误。
该文体中心违规收费为什么一如既往?答案不言自明,收费可以创收,有关部门就抱着这个甜头不肯松手,也就使得违规收费一直不能寿终正寝,那么公众对该文体中心“坚持收费的不理解”也似乎可以“理解”了。
再说浚县城关镇居委会收取低保“好处费”。民政部门早有规定在先,收费即开收据,不开收据即属违规。但就这样一项居民已司空见惯的收费项目,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却一问三不知。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作不知道?这种见不得光的事,笔者不想再提起,但事件态势及主管部门的处理太让公众失望。
在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今天,还有个别政府部门明目张胆地做小动作,为了利益却不顾民意,这极大地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抹黑了政府的形象。
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