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男女女同事,衣服脱得只剩内衣,站在一起疯狂起舞,动作越夸张得分越高,可以吃到大鱼大肉的“老板餐”;不愿意脱衣服跳舞,得分最低,只能吃到“民工餐”。回忆起72小时户外拓展训练,小尹觉得是“身心摧残”:“训练后的半年里,工作效率是有提高,但有些项目现在想起来,还是接受不了。”小尹是云南一家公司的员工。(4月6日《现代快报》、《春城晚报》)
员工疯狂跳脱衣舞,姿势要越雷人越好,美其名曰“放飞心灵”;扮演盲人和不会说话的人,夜间山路奔走,过梅花桩,往滇池里走,美其名曰“风雨同舟”……这是从国外引进的企业培训员工“高招”、“妙策”,还要求学员发誓不会泄露。确实,企业员工需要“放飞心灵”,员工之间、员工与企业之间需要“风雨同舟”,但是用“摧残身心”的方法来达到目的,早已将员工的权益、尊严“脱得光光”。
时下,一些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可谓五花八门。从曾经发生过的、正在发生的、未来可能发生的培训手段与方式方法来看,有些企业不是在提高培训员工的水平、增添技巧上下工夫,而是在所谓的励志、练胆上做文章。诸如,新员工入职培训课上“互钻胯下”;叫员工喝冲厕水;员工被派街头擦鞋锻炼素质;“培训”女员工出怪招,棍打臀部体验“艰辛”;美体店出培训怪招员工当街喊“我不要脸”;拥抱路人练胆量;让员工当街下跪、跳艳舞……其中,不乏有“侮辱人格”、“牺牲尊严”和“摧残身心”之嫌的怪招。
跳脱衣舞,让劳动者权益与就业尊严尽失。“就业不仅关系一个人的生计,而且关系一个人的尊严。”让劳动者就业关乎尊严,并且要保障让员工有尊严地就业。有尊严地就业,更多涉及到员工精神权益。职工权益包括物质权益与精神权益两个方面。现如今,劳动保障部门更多的是关注、维护职工的物质权益,比如工资、福利、劳动时间与强度等,而对职工的“精神权益”涉及不多,这方面的维权显得很苍白,这其实是一种误区,员工的精神权益同样是不容侵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