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见习记者 张凯培)记者4月15日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获悉,发生在浚县黎阳镇水峪新村的“2·12”爆炸案已于12日告破。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郝某已被刑事拘留。
2月12日凌晨3时左右,浚县公安局110接到报案称:浚县黎阳镇水峪新村王卫红家的房子被炸了。接到报案后,浚县公安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经现场勘察:2月12日凌晨2时55分至3时,水峪村发生两次爆炸,村委会主任王根福家房子西北墙被炸了一个26cm×17cm的凹坑,村民王卫红家房子北墙中段被炸穿,墙体变形。在王根福家、王卫红家、王根福家空院、王金生家、王记分家还分别发现了未引爆的爆炸装置,但现场没有发现能够直接认定嫌疑人身份的物证。
由于搬迁前村内很多人在煤矿工作,不少人都懂爆破知识,能接触到炸药,民警认为该案所需炸药应是从小煤矿流出的。水峪新村、野猪泉村、辉泉沟村三个相邻的移民村有74人在小煤矿上班,专案组围绕与水峪新村有联系的小煤矿工作人员展开了调查。不久,王某被列入侦查视线,经大量工作,王某交代了曾在小煤矿利用工作便利偷出炸药提供给刘某,刘某和郝某一起找他取走了炸药。随即,民警连夜抓捕了刘某、郝某。
据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因选举和工作中的矛盾,对王根福怀恨在心,就通过王某偷出炸药后自制7个爆炸装置,于2月12日凌晨2时55分实施了爆炸,由于其他原因,有5个爆炸装置未被引爆。
(线索提供:王壮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