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淇河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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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者不能一罚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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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4 月 2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违法者不能一罚了之

  毁田者陈新运明知道如此取土违法却依然铤而走险,经济利益是导致其违法的一大驱动力。我们可以算一笔账,从耕地上取土之前陈新运与村民签订协议,每亩地补偿4000元钱,这样算来27亩地总计补偿108000元,再加上他交给浚县国土资源局卫贤镇国土资源所的1万元罚款,共支出118000元之后,陈新运依然可以至少获利40200元。因为陈新运自己说,如果再向国土资源部门缴纳40200元的罚款他就不赚钱了。

  耕地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从1986年起,国家就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耕地保护条例》,加大了对耕地的保护力度。浚县卫贤镇镇长助理陈新运作为一个国家公职人员,破坏耕地并且知法犯法不禁让人感到心痛。陈新运毁田取土获取了一时的经济利益,而卫李庄村的5户村民却无法继续在自己的土地上耕种了。农民靠地吃饭,没有了耕地他们如何生存?挣农民钱吃后代饭,毁田行为不应该。

  再说浚县国土资源局卫贤镇国土资源所,村民说工作人员在收取罚款后便默许了陈新运的行为,陈新运说缴罚款时工作人员称只要没有人告就可以挖土,而卫贤国土资源所的所长否认了该说法。虽说众口不一,但都无法挽回27亩麦田被毁的事实。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监督不严,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2月份处罚过后耕地被毁面积的进一步扩大。希望有关部门改变“一罚了之”的做法,防止错误继续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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