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法制周刊·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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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挽救失足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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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 告别过去 走向新生
链接 “阳光工程”
案件回放 偶起贪念 捡到同学存折据为己有
走访调查 检察院决定对其教育感化
各方代表 宽严相济政策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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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4 月 2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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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在市实验学校举行普法教育活动

  “谢谢你们跑这么远来看我,我现在生活得很好,在郑州一家公司上班,公司领导对我很器重。我会永远记住那个差点毁掉我一生的教训,做一个自立自强遵纪守法的人……”4月19日,面对来自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工作人员,林峰(化名)感激地说。

  两年前,林峰在鹤壁市职业技术学院读书,因为一时贪念,失足犯罪。当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后,他悔恨万分。

  案件起诉至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后,检察院经过深入调查,发现林峰的老师、同学和亲戚都对其有不错的评价,称其平时表现很好、学习勤奋。

  考虑到林峰只是一时糊涂,且犯罪情节较轻,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于是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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