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法制周刊·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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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挽救失足少年
无标题
林峰 告别过去 走向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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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偶起贪念 捡到同学存折据为己有
走访调查 检察院决定对其教育感化
各方代表 宽严相济政策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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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4 月 2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林峰 告别过去 走向新生

  林峰终于重新返回学校。经过检察官们的思想帮教,他痛悔自己的犯罪行为,也感激检察官给了他重新做人的机会。

  后来,林峰从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转学到开封某大学。在该校,林峰学习成绩突出,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多次获得“社团活动组织先进个人”等荣誉,得到了学校和同学们的肯定。

  毕业后,林峰应聘到郑州一家公司上班,负责洽谈公司许昌、平顶山等豫南五市的业务。“我在单位里工作业绩比较突出,所以拿到的年终奖金在新员工里是最高的。”林峰对自己的成绩很自豪。

  林峰告诉主办该案件的检察官,经历了那次失足,他明白了劳动和自力更生才是最光荣的,他会永远记住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良苦用心,勤奋工作、好好生活,以此回报父母、回报社会、回报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对他的关心关爱,再不会走上歧途……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我们检察机关的职责之一。”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文伟介绍说,“为了这个目标,我们正在不懈努力,相信我们会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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