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见习记者 陈静)“为什么不能先验货再签收?”4月23日,市民王女士向记者反映,现在很多快递公司不按规定办事,接收包裹时只能先签字后验货,万一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所损坏,很难获得应有赔偿。
据王女士介绍,一周前她在网上买了一双鞋,并选择通过快递公司邮寄,当时她与卖家达成协议:“接货时先验货再签收。”但22日王女士接收包裹时,快递人员却拒绝了王女士先验货的要求。“送快递的人说,这一行的‘潜规则’就是先签收才能查看。”王女士虽然觉得很气愤,但最终还是妥协了。
4月23日,记者先后咨询了我市多家快递公司,各快递公司均称顾客在接收包裹时,须携带有效证件签收领取。对于顾客能否先查验后签收这一问题,各家回答不尽相同,有些公司承诺说可以,但有的公司则对此避而不谈。
曾从事快递工作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其实出现这种所谓的行业“潜规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快递员为了自己工作方便,顾客验货比较费时间,并且如果货物真出现什么问题,会很麻烦;二是有相当一部分顾客并不会提出先验货后签收的要求,所以不少快递公司就顺水推舟,慢慢将其变成了“潜规则”。
如果消费者接收的快递货物出现了问题,应该怎么理赔呢?记者采访了律师李宏亮,他说:“签字接收的时间很关键。”具体来说,如果消费者在签收之前查验出货物有损坏,快递公司就应进行合理赔偿;如果在签字接收后发现有损坏,而消费者又不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损坏是因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再进行索赔就很困难了。所以消费者应尽量先验货再签收,以避免纠纷;若签收后发现损坏,也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签收后才可验货
快递业“潜规则”难为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