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见习记者 李潇潇)“母亲节时,女儿在电视购物频道买了个立式喷雾熨斗孝敬我,可昨天我一用才发现,和电视宣传的差太多了。想退货,可退货太难了。”5月13日,新区吴霞女士向记者反映。
5月9日,吴女士刚参加工作的女儿小赵看电视购物频道时看上了一款熨斗。“这种家用立式喷雾熨斗售价为368元,只要在特定时段订购还可享受30元的优惠。还有衣架等物品赠送,比同类产品的市场价便宜不少。”吴霞说,“广告称该产品有除静电、保护衣物等功能,并承诺效果不佳可全额退款。”女儿小赵看到后就想买下来送给吴霞当母亲节礼物。当时,小赵就拨打销售热线电话订购了一台。
可货到手吴霞使用后才发现,实际效果和广告宣传差太多了,而且远没有一般的熨斗好用。吴霞便和女儿商量想要退货,这时她们才发现,电视购物是买货容易退货难,要想退全款要满足十几条规定,还要办理许多复杂的手续,吴霞只好打消了退货的念头,将就着用。
记者将这种情况反映给了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吴霞的遭遇并非是个案,不少市民都碰到过这种事情,通过电视购物买回的产品和预想中的相差太远。
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电视购物广告背后隐藏着不少购物陷阱,消费者要谨慎选择。尽量到实体店购买物品,如果一定要电视购物,就要理性对待购物广告,购物前向当地工商部门查询所要购买货物的生产经营企业的注册信息是否真实,先验货后付款,注意保留证据,以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