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法制周刊·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简易“便桥”引发的诉讼
挪用股金起纠纷
多年积怨终化解
无标题
饮水管道被切断
鲁莽行事自担责
盗用姓名开玩笑
伤害朋友成被告
助人转移存款
“内鬼”终被发觉
庭外调解 追款百万
外患易知 家贼难防
      
版面导航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9 年 6 月 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庭外调解 追款百万

  日前,鹤山区法院民事二庭成功调解一起企业债务纠纷案件,为区属困难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2008年2月份,鹤壁市鹤山区某安瓶厂向李某借款100余万元用于企业经营。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陷入困境,无法按期归还借款,李某又不断追要。民事二庭得知郑州某制药有限公司欠该厂货款100余万元后,庭长马俊带领干警奔赴郑州,到该制药公司做工作。该公司董事长开始以种种理由避而不见,马俊和干警就多次到其办公地点守候。最终,该公司董事长同意协商此事。民事二庭连续三天反复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郑州某制药有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及时给付货款100余万元,并约定双方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共同促进企业发展。(马俊 张玲)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大河网主办 鹤壁日报社承办 新闻热线:(0392)218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