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鹤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多次盗窃本单位保险柜的案件。被告人李某和张某(张某系办事员)平日里称兄道弟,关系很好。可被告人李某却将黑手伸向队友。案发前的一天,李某灌醉张某,趁机偷配一把张某的保险柜钥匙。李某自2008年11月至12月,先后四次盗窃本单位保险柜,共盗窃现金46100元。
庭后,办案法官了解到李某所盗款项是井下矿工一个月的血汗钱,是用来养家糊口、供儿女上学的。办案法官随即向被告人家属做工作,被告人及其家属均表示愿以李某名下的一部轿车折价退赔。考虑到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全额退赔受害人损失,鹤山区法院作出对被告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的判决。
(尤文广 程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