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肖广军)6月6日,我市召开市艺术中心初步设计评审会,特邀省艺术中心有关负责人和多方代表组成的专家组对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了评审,在场专家一致同意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评审。
在4月中旬的市艺术中心建筑设计方案论证会上,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的设计方案被确定为实施方案。会后,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初步设计。
市艺术中心初步设计评审会由省建筑设计院一级建筑设计师、教授级高工王三兴担任评审专家组组长。来自中科院、省建筑设计院的近10位专家认真听取了设计单位从建筑、结构、应急系统、概算等方面对初步设计的介绍,并分别给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众多专家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市艺术中心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评审。
市艺术中心工程总用地面积55517.80平方米,工程总建筑面积21927.7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33.80米(歌剧院主舞台檐口高度)。市艺术中心有歌剧院、多功能小剧场、群众艺术馆三大功能。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由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进行单体建筑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