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读者晋女士昨日来电:她去年参加工作时,公司让每名员工交了100元押金。现在她想要回这钱,可是害怕公司不退还。她询问公司收取押金是否合法,公司是否应该全额退还她的押金。
市法律援助中心回复:用人单位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取劳动者押金。根据《劳动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晨报见习记者 冯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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