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鹤壁新闻·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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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捐款救助白血病少年
收职工百元押金
不合法
单位拖欠保险费
可投诉
酒后撒泼大摔瓜农西瓜
车辆过户缺手续
有后患
教育专家张勤来鹤演讲
学校门前大马路
请限速
草坪上种菜浇粪臭气熏人
孔明灯早已禁放
夜空中仍见踪影
踊跃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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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6 月 1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收职工百元押金
不合法


  新区读者晋女士昨日来电:她去年参加工作时,公司让每名员工交了100元押金。现在她想要回这钱,可是害怕公司不退还。她询问公司收取押金是否合法,公司是否应该全额退还她的押金。

  市法律援助中心回复:用人单位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取劳动者押金。根据《劳动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晨报见习记者 冯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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