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法制周刊·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抢得赃物去消费
谁知店主是失主
潜逃十余年仍难逃制裁
非法拘禁旧情人被逮捕
因间道起纷争 好邻居上公堂
市民热心助警抓逃犯
与人偷情遭痛斥 变本加厉终丧命
撞人逃逸心不安 越想越怕遂投案
我有贵宾卡 能消费吗?哈哈,自投罗网来了!
抢劫啊!
      
版面导航  
上一期  
      
下一篇4  
2009 年 7 月 1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抢得赃物去消费
谁知店主是失主


  □记者 李潇潇

  漫画 姚倩倩

  

  晨报讯 两个呆头呆脑的“飞车抢包贼”,在抢得钱财后,竟大摇大摆地拿着抢来的贵宾卡去消费,没想到接待他们的店主竟是几日前被抢的受害人。2009年7月3日,淇滨区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抢夺罪将其中一名骑摩托车飞车抢夺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

  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5月13日晚9时许,他和同伙晋某共乘一辆无牌黑色“铃木”摩托车在淇滨区实施抢劫,车行至华夏南路时,看到一名骑电动车背单肩挎包的女士,两人驾驶摩托车迅速靠过去,由坐在摩托车后座的晋某从后面快速夺下该女士的挎包,然后向南沿鹤煤大道疾驰逃窜。在逃窜至市中级人民法院附近时,两人又抢夺了一位骑自行车的女士的挎包,之后向西沿淇河逃窜。两人共抢得1200多元现金、手机一部、一张价值3000元的燕莎商场“星期六鞋店”的贵宾卡,包中其余物品和包被两人丢弃。

  5月16日,两人拿着抢来的“星期六鞋店”的贵宾卡到该店消费,没想到接待他们的店主刘某正是被抢的受害人。当两人拿出卡询问能否消费时,店主刘某一眼认出是自己的卡,她仔细辨认两人的长相,发觉这两人正是抢自己包的“飞车抢包贼”。为了不打草惊蛇,刘某声称该消费卡已过期不能消费,等两人刚离开,刘某马上报案。王某被迅速赶来的公安民警抓获,晋某仓惶逃窜。

  (线索提供 赵慧媛)

下一篇4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大河网主办 鹤壁日报社承办 新闻热线:(0392)218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