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淇河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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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乙”色变该结束了
更应该“开胸验肺”的
是制度
太胖或体重太轻
都易患老年痴呆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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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谈“乙”色变该结束了

  近日,国内权威乙肝专家崔富强在成都透露,卫生部将出台政策——常规体检表(含入学、入托、就业、健康证申领等)的待选“菜单”中,将统统取消乙肝“两对半”项目。(8月2日《成都晚报》)对此,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8月2日表示,这只是专家的观点,并不代表政府的官方意见。卫生部是否收到了相关专家的这项政策建议,还有待查实。(8月2日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

  长期以来,一种似是而非的观念固化着人们的思维,并体现在人们的行为上,那就是担心常规体检中检测出“乙肝”阳性(即“表面抗原”或“两对半”结果为阳性)会传染其他人,因而造成了对“乙肝”阳性者实际上的歧视。

  现在,终于有乙肝专家组向卫生部直陈,没有任何科学证据可以证明,在常规体检中检测出“乙肝”者,会在入学、入托或就业过程中,影响到仅与其有日常接触的同伴们的健康。因此,用人单位及学校、幼儿园等,也就没有理由据此报告辞退或拒收阳性者。日前,卫生部也公布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

  常规体检取消乙肝“两对半”项目,是尊重科学和实事求是。这不仅对所有“乙肝”阳性者是身心的解脱,也是全民的思想解放。当初,人类对艾滋病的理解也是似是而非,以致“谈艾色变”。因此,早该结束“谈乙色变”的观念了。

  取消乙肝检测,不仅是取消多年来对乙肝患者的歧视,解除无端加在其身上的桎梏,也是求得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

  2003年,浙江大学毕业生周一超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因体检查出“小三阳”而被认定不合格,周一超在激愤中,将区人事局干部一人刺伤一人刺死,周一超也被判处死刑。这种全输的悲剧,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2003年9月25日,张先著因公务员招考和同样的被歧视,状告芜湖市人事局,被称为全国“乙肝歧视”第一案,那么在未来,诸如张先著等众多状告乙肝歧视的人,也将不必再陷入痛苦而难过的维权困境了。

  因此,即便没有专家这个取消“乙肝两对半”检测项目的建议,也应普及乙肝疾病的知识,并在行动上有强制而可行的做法。例如,在各种医疗单位的体检套餐上彻底删除“乙肝两对半”检测项目。当所有医疗单位都不再列入这一项目时,就是向公众明确表态,这种检测是多此一举。

  然而,专家观点何时能通过卫生部的论证,进而出台相关政策,依然是问题的关键。取消乙肝检测,消除对乙肝阳性者的歧视,这既是对科学精神的尊重,也是对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的发扬。期待卫生部及时论证专家观点的可行性,尽早出台相关政策。(据《新京报》)

  消除乙肝歧视需要怎样的大众心态

  □梁丁

  近日,国内权威乙肝专家、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病毒性肝炎室主任崔富强在成都首次透露,卫生部将出台政策——常规体检表(含入学、入托、就业、健康证申领等)的待选“菜单”中,将统统取消乙肝“两对半”这个项目!(《成都晚报》8月2日报道)

  腾讯在新闻后作了一个调查:你觉得入学就业等常规体检需要检查乙肝吗?即时的支持数为9042,而反对人数为23176,支持率不足30%。

  崔富强专家组之所以要向卫生部提交此项政策建议,原因在于:首先,没有任何科学证据可以证明,在常规体检中检测出“乙肝”者(即“表面抗原”或“两对半”结果为阳性),将在入学、入托或就业过程中影响到仅与其有日常接触的同伴们的健康;第二,对接受体检者进行此项检测的单位、学校、幼儿园等,也没有理由据此报告辞退或拒收阳性者。因此,常规体检没有检测乙肝的必要。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具备传染性的。”当然,从医学结论到医学常识再到大众常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怎样看待那些具备传染性的疾病患者?他们的权益应该如何得到保护?如何才能够在杜绝传染的前提下,使之与整个的社会人群融洽相处,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这就需要树立另一个起码的常识:当自己面对一个具备传染性的疾病患者时,首先应当想到,假如自己是这样一个人,我该怎么办?我需要得到政府在制度安排、政策制定哪方面的倾斜、帮助、关怀?我需要得到社会大众在文化心理上怎样的人格尊重和支持?

  如果政府站在“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立场,如果我们每一个人也真正认同,无论贫富强弱、疾患健康、善良邪恶,都是这个社会共同体的一员,如此构建的社会才可能是真正的和谐社会,那么,这样的常识就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建立起来。

  消除乙肝歧视的爱与哀愁 

  

  □单士兵

  歧视源于恐惧,恐惧源自无知,恐惧也源于无爱。如果真的对乙肝有着科学的认知,知道乙肝病毒是可以防范与祛除的;如果真的把那些乙肝病毒携带者视为自己所爱的亲人,我相信,这个社会至少不会有现在这样极其严重的乙肝歧视问题。毕竟,对于乙肝人群的关爱,首先应该体现在制度性关爱上。而从常规体检表中去除乙肝检测,以明确的政策制度来对乙肝病毒进行知识宣解,来表达对乙肝人群的呵护与关爱,无疑将是一种很有人性关爱的进步。

  为什么消除乙肝歧视会那么难呢?我觉得,这里面就包含着公众的爱与哀愁。很显然,对于乙肝患者以及相关病毒携带者来说,他们生存与发展的权利要得到保障,就必须在学习、就业、工作等环节,来摆脱这种“病毒”的捆绑;对于其他群体而言,他们的公共健康、利益与安全要得到保障,也要摆脱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传染。无疑,这样的利益博弈,很容易将公众带进两难境地———有对乙肝患者的爱,也有对自身安全可能面对威胁的哀愁。

  说到底,消除乙肝歧视也就是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平等权。问题是,平等权从来都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除了权利保障的平等,还有人格尊严的平等,它必须求得公众的普遍接受。在消除乙肝歧视问题上,包裹着太多的复杂利益,简单地为了一方利益去牺牲另外一方利益,这样的制度不可能具备正当性。要真正实现这些利益的平衡,就必须以有效的制度,让公众对乙肝病毒危害具有充分知情权,了解政府相关部门在怎样保证公共健康安全不受到威胁。

  即便是从常规体检表中去除乙肝检测,最多也只是一个新的开始。政府部门要做的事情有很多,比如,要通过公民教育和知识普及消除乙肝病毒植入的心理恐惧,更要以切实可行的措施来保证公众身边的乙肝病毒不会变成健康杀手。那样,公众才能心中有爱,没有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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