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杨先生昨日来电:他曾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作后他只领到一个月的工资,之后的工资一直没有发,老板给他开了一张欠条,但到现在,工资仍没拿到手,他该怎样维权?
杨先生,记者帮您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晨报记者 郭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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