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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朋友“吃”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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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11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借车给朋友“吃”了罚单
车主自掏腰包有苦难言


 

  □记者 渠稳

  

  晨报讯 家住九江帝景的冯先生最近有些郁闷,好心把车借给朋友,结果朋友开车在外地因超速行驶“吃”了罚单,要交罚款200元。

  冯先生说,上个星期他的一个朋友来借车,说是大学同学在外地聚会,开车去既方便又有面子。冯先生本想拒绝,但是碍于十多年的情谊,还是把车借给了朋友。“朋友开口了,怎么好意思拒绝,于是我就让朋友把车开走了,两三天后朋友把车还给了我。哪想第二天我就收到了一张在京港澳高速路上超速行驶的罚单,碍于情面我实在不好意思跟朋友开口说此事,只好自己跑去把罚款交了,为此老婆唠叨了我几天,还说以后不让我再把车借给别人了。”冯先生说,如果开口向朋友要钱,面子上过不去,自己掏腰包吧,又觉得委屈。

  对于此事,记者采访了交巡警支队一名姓杨的交警,该交警建议,如果车确定要借给朋友了,借车前一定要给朋友事先说明,借车期间的违章罚单由违章人自己承担,以此增强借车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对于借车给朋友的事情,律师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由于借车后发生的事故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不仅当事人要负法律责任,车主也要负连带责任。如果车确定要借出去了,车主在将车借出前一定要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判断借车人是否有丰富的驾驶经验,以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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